关于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
()名称: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403006911832717
住所(地址):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前海科兴科学园9号楼1001
2024年3月31日,由你单位参建的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发生1起坍塌,造成1人死亡园林工程 。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批复的《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“3·31”一般坍塌死亡调查报告》认定,你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,未建立责任考核机制保证责任制的落实;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未及时制止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行驶、吊装作业和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作业的隐患;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执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,对发生负有责任。以上事实有《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关于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“3·31”一般坍塌死亡调查报告的批复》及其附件报告证据证实。
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,不再具备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第四条第(一)、(八)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,违反了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一款、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等规定园林工程 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五条,本于2025年6月17日向你单位发出了《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》(粤建质告〔2025〕51号),你单位6月17日收到《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》之日起5日内未向本书面提出陈述、申辩意见园林工程 。
依据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以及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(一)项等规定,本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,暂扣时间从2025年7月3日至8月1日园林工程 。依据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》第十八条,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,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。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5年6月30日
(信息来源: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)